该也不会寄到这里来。
小田的表情也很困惑:
“我也不太懂,鸿鸿姐你还是自己看吧。”
谭孤鸿接过信一看,发现那是一个很大的信封,收件人是她,寄件人是厦门一家名为“时空胶囊”的快递公司。
关上门,坐到桌前,她拆开大信封之后,发现里面还有一个蓝色的小信封,上面是很熟悉的黑色钢笔字迹:
To my lady bird
谭孤鸿心头重重一跳,迅速将小信封拆开,将里面的信一目十行,匆匆读过,瞳孔皱缩。
果然,是洛景明的字迹。
但是这张信纸泛旧发黄,而落款的时间,是十年前。
呆滞了几秒,她迅速抄起手机,照着信封上留下的电话号码,向那家快递公司打过去。
不多时,对方接起电话:
“您好,这里是‘时空胶囊’快递公司,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?”
谭孤鸿报上了自己的快递单号,然后要求查明这单快递的具体信息。
“很抱歉,有关信件快递方面的具体信息,我们都是为寄件人严格保密的,恕我们不能向您透露。”
“不能透露?你们凭什么不能透露?”谭孤鸿冷声道,“贵公司既然作为代寄信件的中介方,有责任对信件的来源去向阐明清晰,如果这是恐吓信件呢?教唆犯罪信件呢?为寄件人保密,你们就是帮助犯罪,要负法律责任的!”
谭孤鸿一番信口开河把接线员吓到了,听声音只是个年轻小姑娘,她带着哭音道:“请您稍等,我去请示我们经理。”
谭孤鸿由此判断,这个什么所谓时空胶囊快递公司云云,根本就是个草台班子,是否真正是注册公司还是个未知数。
过了一会儿,一个自称是经理的人接起了电话,听声音也是个年轻男人,他解释道,虽然他们名为快递公司,但其实经营的是“慢递”业务,为客户代寄未来接收的信件,根据时间长短,可选一年至十年不等。
“谭小姐,您的这个单子我有印象,大约是去年四月份左右,有人通过网络下单定下的一年期的慢递业务,对方的具体信息我们真的不太清楚,只知道寄件人是在海外。按照规定,在今年我们寄出信件之前,应该与寄件人做最后确认,可是我们试图联系对方的时候,却怎么也联系不到。权衡之下,我们还是决定寄出信件,因为对方为此已经全额支付了大笔费用,应该不会临时取消。”
经理顿了顿,小声说道:“如果不是有这笔启动资金,我们现在恐怕还是鼓浪屿街头卖明信片的小门店呢。”
谭孤鸿察觉到他话中的潜台词:“大笔费用?他寄了很多信吗?究竟有多少?”
“这一点我们就实在不方便透露了,不过这些信在接下来都会陆续寄给您,谭小姐您不必心急。我们开拓慢递业务的初衷,就是希望让习惯了都市快节奏生活的人们,能够回归慢生活......”
“好了好了,我知道了,谢谢你,再见!”
在经理开展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之前,谭孤鸿及时挂断了电话。
回过头来,将目光再次放在这封信上,谭孤鸿仔仔细细将信又读了一遍。
这封是写于十年前的信没错,写信人是洛景明没错,字体甚至还是繁体字。而这封信的内容,可以说是没前因没后果,没头没尾,莫名其妙。与其说是一封信,倒不如说是洛景明十年前某一天的一篇日记。
“My lady bird,
我昨晚梦见了你。
很冒昧以这样的一句话作为开场白,但这确实是一个事实。
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,我最近有时候会想着,如果我们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换一个身份相遇会如何?于是想着想着,便把这种假设入了梦。梦里回到昔日唐人街,一切还没有发生,在吴记餐厅里,我和你一起听着留声机黑胶唱片中父亲母亲定情的那首歌,我给你讲他们的过去故事。
可梦境总是光怪陆离,没有逻辑,梦里你的身份成迷,我也分辨不清,一时是浓妆艳抹站在街边抽烟的流莺,一时又是重案组派来卧底的madan。醒来后我自己先觉得好笑,如果当年出卖我的叛徒是你,那我栽在你手中,也不算太冤。
上周最后一门考试结束,来到多伦多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而过,我不知道该松一口气,还是该提一口气,老实说,做学生比坐馆还要难......好吧,我是开玩笑的。
寒假到来,圣诞将至,校内许多人开始陆续回国和亲人团聚,室友昨天也离开了。我并不打算回家,因为我早就没有家这一字,也没有亲人一词。而且比起佳节团聚,也许留在学校刻苦学习,外公会更加乐见,那我自然如他所愿。
不过其实这几天我也有时会查去中国的机票,目的地不是香港,而是北京,但每次总是查到一半就放弃了。
在地图上从多伦多到北京的距离是一万公里,在现代社会这并非可望而不可即,不过是十几个小时的航程,可是,然后呢?你我心知肚明,这个故事没有然后,只有开端。
Love at first sight.
所有时间空间,宇宙洪荒,九大行星,七大洲四大洋,二百三十三个国家,八千个日升月落,你是唯一的心动。
但不必为此产生烦恼,因为这是一封永远不会寄出的信。
你不会知道,这世界也不会知道。
It\'s a secret.”
这是一个秘密
作者有话要说: 留言十五个字以上正面有效评论,前五名送红包~
接下来终于要揭示洛先生的心路历程了
第62章 世界尽头(5)
也许,是时候从洛景明的版本,讲一讲这个故事了。
谭孤鸿想得没有错,洛景明几乎从未和她说过假话,他有太多话根本就没有跟她说。
这世上,多得是她不知道的事。
洛景明的人生,活得青红皂白,泾渭分明,七岁之前,七岁之后,二十岁前,二十岁后。
七岁之前,他是锦衣玉食教养良好的小少爷,唐人街在他眼中是无忧净土,是安逸故乡,热闹繁华乡音乡貌,是这个世界的本来模样。
父亲教导他仁义礼智信,温良恭俭让,爱国爱民,好人有好报。
这一切毁灭于和平饭店那晚的枪击案,空中楼阁,大厦倾颓,他自温软童年大梦中倏尔惊醒,被迫直面这鲜血淋漓的惨淡人生。
当他被他的堂哥洛青阳关在狗房里,和眼冒绿光的狼狗相对饥肠辘辘的时候,他突然发现,也许过去父亲教导他的,很多都是错的。
杀人放火金腰带,修桥补路无尸骸。
至少在唐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