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熟悉的人。她不由想,这是第二次和永新在沅里镇碰到他,却不像上次那样懒散的雍容,如今却汗流浃背,狼狈不堪。
金启武个子本就不壮实,身上扛着两麻布袋的重物,压得他连头都抬不起,只能低着头,慢慢向前走去,走上一步,两腿就要颤抖几分,身子也会晃上一晃,连旁边路过的人都是小心避开,就怕他摔倒连累到。
这时的他和之前的他,简直判若两人。
第五十二章 糖葫芦
金启武在码头上混了十多天,将时日都熬在了这里,却换不回来一点的回报。
起先,他还每天来回都花上四文坐马车,一天两天还好说,可慢慢的,他也没那个老脸每日出门找老娘要钱。
下定决心,每日早起步行入镇,来回两三个时辰,夜晚赶到家,金启武拖下鞋袜都要小心翼翼,生怕蹭破脚底磨出的血泡。为了害怕孩子娘的担心,连泡个热水脚都不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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