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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的门再次被推开,一个穿着一身修身长衫的青年走了进来。
阿不福思只是看了一眼,就知道这个人身上的衣服肯定是值大价钱的。
虽说没吃过猪肉,但是阿不福思是实打实的见过猪跑的。
这一身衣服,比当年过来找自己求情的卢修斯都要强不少。
而那个人的长相也是相当的出色。最引人注目的,还是那玫红色的头发。不像韦斯来家族的火红色,而是娇艳的红,像是一朵含包待放的红玫瑰的颜色。
青年的脸上带着澹澹的微笑,看起来儒雅温和。
他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这家酒吧。猪头酒吧的装饰朴素,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,但是在这个人的眼中,看不到一点嫌弃。反而带着一丝赞赏。
「带有历史韵味的地方就是不一样。」
他带着几分感慨的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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